OECMs专项基金
OECMs自然共生地小额资助和技术支持计划第一期招募
基于2024-2026年“OECMs中国潜力案例”第一期、第二期征集活动对国内潜在OECMs实践的初步摸底,山水公益基金会OECMs专项基金针对典型和入围的潜力案例,推出“自然共生地小额资助和技术支持计划”,支持潜力OECMs建设、强化的资金和能力提升需求,提升其管理有效性和保护成效。本计划同时得到了全球环境基金(GEF)全球挑战项目的公益支持。经征求中国OECM专家组意见,支持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本底调查和监测:
开展生物多样性和社区及利益相关方本底调查,逐步建立系统化的监测评估机制,制定评估框架等,基于参与式方法,定期记录和评估保护成效,为保护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2.保护管理行动:
科学制定保护规划和策略,识别和应对现有及潜在威胁,开展适应性管理,持续优化保护管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分区管理、规范巡护、生态恢复、物种生境保护与营造、污染治理、入侵物种管理等;
3.多方参与和能力建设:
调查和咨询当地社区、公众、其他利益相关方的信息和意见,推动相关方参与保护管理行动及决策过程,通过联席会议、制定管理计划和制度、推动社区和妇女参与决策等方式,建立多方沟通和协调机制;开展能力建设培训,进行潜在OECMs区域互访交流,赋能社区及其他相关方自主开展保护行动。
4.与相关专家进行沟通、咨询,项目组将结合支持需求匹配进行2-3次的专家及工作组的线上咨询讨论,获得OECMs 建设提升的建议。
申请条件
1. OECMs自然共生地所在地应为2024年第一期和2025-2026年第二期OECMs中国潜力案例征集活动典型或入围案例区域,可根据生态系统连通性和完整性扩大到案例区域外的更大区域;
2. 申请方应为潜力OECMs案例的权属/权益主体、治理主体(之一)或其授权的保护管理方,且申请方应当属于下列任何一种机构或者机构联合体:
- a) 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社会组织,如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机构等,且上一年度检查合格(慈善组织提供年度报告);
- b) 事业单位;
- c) 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农民专业合作社;
- d) 高校及研究机构;
- e) 以社会企业、企业等形式注册,以公益性质业务为主机构,企业须在本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备案);
3. 申请机构应有完善的组织机构,健全的财务制度;申请机构在三年内无违法失信行为,能接受项目成果评估和资金审计。
4. 申报小额资助项目有明确的资金需求和实施方案,主要包括但不限于:项目主体基本信息、项目实施具体方案、项目预算安排、社会募集资金和申请专项基金资金的规模及其使用安排。单个项目申请经费最高不超过6万元,每个项目执行周期为1-2年。小额资助项目申请书模板
5. 申报技术支持计划可独立于小额资助项目申报,需明确技术咨询和能力建设的具体需求与提升目标,由项目组匹配专家提供线上咨询支持,跟踪周期不超过2年。技术支持计划申请书模板
6. 项目内容无社会负面影响,受到直接资助的活动不以盈利为目的。
7. 申报主体可同时申请小额资助和技术支持计划,也可单独申报其中一项。
获支持的机构还将获得
1.交流平台:
受邀参加OECMs相关研讨会与交流活动,分享和展示保护实践经验和成果;
2.能力建设:
参与保护能力提升培训等。
申请方法
2026年度OECMs自然共生地小额资助和技术支持计划从本招募发出后正式开启申报,2026年3月30日24:00停止接收申请材料。
项目申报可选择以下任一方式,咨询及材料答疑可联系邮箱:oecms@shanshui.org:
1. 网站填报登录潜力案例申报账号,按指引完成小额资助项目或技术支持计划申请。立即申请
2. 下载填写请下载小额资助项目或技术支持计划申请书模板,填写完毕后通过邮件发送至: oecms@shanshui.org,邮件主题为:【OECMs小额资助/技术支持_项目名称】。
本计划最终解释权归 OECMs 专项基金管理方所有。
组织单位
执行单位
山水公益基金会
山水自然保护中心
案例征集合作伙伴
IUCN中国代表处/OECM中国专家组
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
自然资源部第一海洋研究所
华泰公益基金会
清华大学国家公园研究院
北京大学自然保护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
北京市园科院
蚂蚁森林基金会
腾讯公益慈善基金会
北京市企业家环保基金会
公益支持
山水公益基金会OECMs专项基金
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全球环境基金“GEF大会包容性挑战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