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共生地——
OECMs是在自然保护地外,通过有效治理和管理长期持续就地保护生物多样性的区域。OECMs不要求将保护作为首要目标,能够兼容生产和生活等多重功能,并鼓励多元主体的参与,为实现全球生物多样性保护"3030目标"提供了更加包容、灵活且有效的路径。
截至2025年8月,
收集的46个OECMs
潜力案例面积:1290km²
OECMs典型案例
OECMs入围案例
潜力案例保护贡献
包括
生态系统类型
参与主体
12 个潜力案例 临近自然保护地,作为重要的生态廊道
OECMs 潜力区域类型
生态空间是生物多样性保护的重要载体,涵盖生态保护红线、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国有林场、重要湿地等多种政策性保护区域,当地社区、社会组织、科研单位、企业、个人等民间主体亦在守护关键生态系统和珍稀濒危物种中发挥重要作用,具备丰富的OECMs潜力。
# 国有林场
国有林场开展森林资源保护和监管,同时有效保护森林中的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
# 重要湿地/一般湿地
重要湿地和一般湿地具有重要的生态价值,受到立法保护,生态管理目标明确,由政府主导,联合多方力量共同推进湿地生态系统的保护、修复和可持续利用。
# 社区保护地
社区集体管理自然资源,或基于自然信仰或传统文化价值而保护神山、圣湖、森林等,与野生动物和谐相处。
# 公益保护地
公益组织和其他民间主体,在地方政府和当地社区的支持下,在关键栖息地开展保护行动,应对保护威胁,并推动社区发展生物多样性友好的可持续生计。
农业空间既是重要的食物生产场所,农业景观中农田和半自然生境也为多种动物提供了栖息地,通过生态友好的农业实践,有望实现生产与生态的双赢,其中部分生物多样性富集的农田区域有成为OECMs的潜力。
# 自然友好农田
自然友好农田为鸟类、传粉昆虫和两栖动物提供了食物和栖息地,同时也有助于保护农业遗传资源。
海洋和滨海区域拥有丰富多样的潜在OECMs,如渔业管理区、重要生态区域、以及受到一定程度保护的各类空间,同时,传统渔业社区和社会组织等民间力量亦积极参与生物多样性保护,通过有效管理和持续监测,这些潜力区域有望成为OECMs,为实现“3030目标”提供重要助力。
# 海洋/滨海保护区域
海洋和滨海区域在地方政府、当地社区、或其他授权的保护管理机构的可持续管理和保护下,有效保护滩涂湿地、红树林、海草床等生态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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